在睡不醒的冬三月里讲故事
见到非常大的雪
和雪中影绰的灯

再一次感叹写故事真好啊,能认识这么可爱的人,多幸运多幸运
看着被三言两语生动概括的他们,觉得又熟悉、又惊叹,他们从故事里走出来,变成了我也要努力去追赶的生命
海明威那段话真好

还能更笃定地写下去

娇嗔杀:

我去年暑假入的圈。

第一个关注的作者叫怪物蛋糕,她是我遇见的最好的作者。但是她的文热度太低,配不上那些故事。我私信暴风轰炸也没有留住她。
后来,我遇见了可爱的3m姑娘,以及她的灯灯、山山。然后是澄江一道。恋爱脑与乌托邦。甜米。清和。
再后来,因为云之上,我认识了温柔的爪爪。
你们都很美好得太过分,我不想你们像我第一个喜欢的作者姑娘那样离开。

爪爪的文字是真的棒。笔力千钧,一个温柔笃定的世界观支撑着她所创造的世界。在这里,李熏然拿着金色盾牌永不止步,凌远找到了他的理想与家,纷纷扬扬的大雪里,季白捡回一只红眼睛的庄恕。明诚把八年一步跨过去,明楼来收他的剑。周凯指使洪少秋擦桌子,晚间的夜市摊满满烟火气息。
风雨如晦都在窗外。窗子里的人,拥抱彼此,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前行。

最最最喜欢的是最近在追的北边小狮子。简单的恋爱故事,但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真实的活着,会流泪,也会痛。爪爪的李熏然是我最喜欢的李熏然,一点都不腻,只是活力,心里有东西重若千钧,眼睛仍然爱笑。爪爪把我喂得很叼,不是这样的李熏然我全都看不上眼。他没有奇怪身世,没有凄怆内心,是我打一个电话,就跑到楼下陪我吃火锅的发小。恋爱里,如果要逃,什么网也抓不住他。被委婉的拒绝,也能把情绪控制的很稳重。他在爪爪的笔下是一个真正的大人,从不轻易眼泪汪汪娇声娇气,除了暗恋对象,生活里也有太多值得坚持的东西。
他感到触不到凌远,其实不仅仅因为凌远凌厉辽远优秀如云上之人,也因为他李熏然本身春风温暖花木丛生。小王子眼睛里有星河,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气得到。凌远拒绝他,推开他。凌远只是不想破坏他。

洪周设定很萌,但我不太了解,在此不多赘述。三哥更像学校里的男神学长,凶巴巴的推开你的情书,名声虚荣什么也不要,爱了一个人,就很坚持的向目标走过去。如果和情人闹矛盾绝对不搞冷战,一脚就要踢开房门,你给小爷听好,不交代明白别想走。这把寒光闪闪的淬火的刀,锋利无比所向披靡,奈何容易卷刃。还好,还好是庄恕。我记得《飘》里,斯嘉丽说梅兰妮普通得像一块白面包。而后来,梅兰妮强大的内心纯净的灵魂拯救了所有人。庄恕亦是如此,这样一个白面馒头一样的人,可以做季白的刀鞘。

而一切的起点,楼诚。不用我再说多么好了。抛开时代背景的烽火,阿诚哥依旧芝兰玉树,明楼依旧渊亭岳峙。日天日地掌控一切的仙子天使男神绅士明诚,只为明楼一个电话赶回家。有明楼的地方,他誓死追随。之前追口罩太太ayli的时候,在想这篇文怎么能把现代AU写得这么好,一点ooc都没有。现在我追小狮子,想的也是这个。爪爪的文风,真的独树一帜。无论三观还是人物塑造。《流动的盛宴》里讲,“小说在自我生长,我必须相当吃力跟上它的步伐”。爪爪就给人这样的感觉。

好啦,下面贴一段我最喜欢的文段。并把这段话送给爪爪:
“别着急,你之前一直在写,现在也照样能写。只要写出一个真实的句子,写出一个你所知道的最真实的句子,然后从那里写下去。”
——海明威

谢谢你带来这样好的故事,假如有一天你离开了,我相信并祝福你安乐幸福。@猫爪必须在上 


评论(18)
热度(79)

© 猫爪必须在上 | Powered by LOFTER